1.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检验标准,严格执法、不徇私情、正确判决,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;
2.熟悉并理解产品图纸、工艺文件,了解受检产品的结构,性能及使用要求,按时完成检验任务,防止漏检、少检和错检,及时发现产品中出现的不良品并打上标,防止不良产品、不合格产品混入合格产品而埋下质量隐患,从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;
3.认真填写结构检验记录,发现结构检验问题及时填写“质量问题处理单”,检验记录和单据保证内容完整清晰、真实、准确和具有可追溯性,并将检验记录定期交到质量部存档;
4.贯彻执行检验标识状态的规定,防止不同状态的物质、产品及工序的混淆,检验、监督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情况,对不符合的予以纠正;
5.对各工序产品的结构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;
6.做到首检100%,加强巡检,特别要加强质控点的巡检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 对不合格品混入下道工序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批评;
7.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,减少损失;
8.检验员负责跟踪不合格品处理结果及产品返工,返修后进行相关尺寸的复检;
9. 完成本部门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任职资格
1. 本科及以上学历,焊接工艺、金属材料、机电、船舶及相关专业;
2. 具备连续从事钢结构检验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检验;
3.熟悉和了解钢结构方面图纸及机械图;
4.掌握钢结构的检验标准及检验流程;
5.具有编写检验报告的能力;
6.初级及以上职称。